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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实施第二天 楼市反应平淡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3-02 10:53

[摘要] 昨天(3月1日),恰逢周日,是羊年第一个休息日,也是酝酿已久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真是开始实施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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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场反应冷 暂不换发不动产权证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在落地施行,这其中和咱们老百姓关系密切的就是房地产。那么条例的实施对于房产楼市会有什么影响,购房人士又会有什么反应?

在记者的随机走访中,普通购房者和房地产业内人士普遍都反应平淡。从部分楼盘的近期销售情况来看,无论价格还是销售量也没有受到影响。

其实,不动产登记是对早年出台的物权法的一次真正落实,该政策已经酝酿了七年多。它将对不动产的主体、类型、内容、来源、期限、权属变化等信息全部登记在册并联网。房地产业内人士认为,条例的实施只是一个监管手段。

也有市民认为,虽然自己的购房意愿并不会受其影响,但总体上还是觉得是个好政策。

目前,市场上各种猜测言论中,和这一政策直接挂钩的就是:不动产登记是为房产税做铺垫。业内人士认为,房产税征收或许只是早晚的事,但是购房者不必有太多的担忧。(来源:江海明珠网) >>详情

在2月26日,不动产登记制度正式实施的前两日,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正式公布。包括《不动产登记簿》《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的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3月1日起全面启用。人们便可是担心旧的本本还有效吗?南通什么时候开始换发不动产权证?

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司长(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强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全面实施要有一个过程。条例实施后,无论是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还是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新版证书和旧版证书在一段时间内并行使用。”(来源:山西晚报)

南通市国土资源局地籍处处长阎红透露,南通暂时不换发不动产权证书其中一个原因是机构整合尚未到位。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确定一个部门为本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接受上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阎红告诉记者,不动产登记涉及国土、房产、农林、海洋渔业等多个部门,《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后,市、县两级这些部门的不动产登记工作需要归并到一个机构办公。前不久出台的《南通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推进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地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到市国土资源局。整合工作目前正在稳步推进之中,不过由于涉及多个部门、多个法条的归并以及人员、信息系统等的调整,这个工作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成。

阎红另外还透露,《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很多规定只是框架性的,实施起来缺乏可操作性,在实施细则出台之前,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条件也不成熟。

不少人以为3月后房地产证就将被淘汰。对此说法,阎红明确表示属于误读。在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件成熟之前,南通暂不换发不动产权证书,两证即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继续发放,居民手里已有的两证也依然有效。

不动产权证书颁发证书 印有二维码便于快速查询

勿以工具思维看待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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