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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政府最近联合多部门发布了新版《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这个新办法从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生效,有效期五年。这个办法主要是为了确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预售商品房时,购房者支付的房款能够专款专用,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避免风险。
商品房预售资金是一个包含了定金、首付款、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所有购房款项的概念。新版《办法》共分为十章四十条,详细介绍了监管机构、监管银行、资金收存、应急机制等多个方面的内容。这个办法延续了“政府监管,多方参与、专户专存、专款专用”的原则,并明确监管期限从项目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到完成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为止。
为了确保监管的有效性,新办法还规定了灵活调整监管额度的机制,根据商品房项目的房屋结构、工程造价、交付条件等因素,结合一定比例调节系数进行动态调整。同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监管银行,并对银行名录实行动态管理,如果考评不合格会暂停其监管业务,甚至终止其承担的监管职责。对于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企业,办法还制定了“一项目一策”的工作方案,及时化解风险,确保项目建设资金充足。
新版《南通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出台,无疑为购房者提供了更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商品房预售资金问题频发,很多购房者在支付了大笔资金后,却无法如期得到房屋,甚至面临开发商资金链断裂的风险。新办法的实施,不仅加强了监管力度,也提高了银行和开发企业的责任感与透明度。特别是“一项目一策”方案的引入,更是为风险高的项目提供了针对性的解决方案,防止小问题变成大危机。对于购房者来说,这是一大福音,不仅可以安心购房,还能更好地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整个房地产市场来说,这也有助于规范开发企业的行为,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希望未来更多的城市也能借鉴这一做法,让购房者真正买得放心、住得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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