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月1日,是房地产广告行业的“危机”,也是新时代的开始。
2月1日,是房地产广告行业的“危机”,也是新时代的开始。
自2月1日起,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的新《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下月起施行,原《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规定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如果你正考虑买房,一定要关注以下广告条例。
注明规划配套设施
不少开发商为突出地理位置优势,抓住周边配套或规划作为卖点。规定对此明确提醒,“广告中涉及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的,不能作误导宣传。”也就是说,广告应直接、清晰说明周边建设、规划情况,模糊用语比如“10到南大街”等描述视为违规。
不得含有升学承诺
规定提出,“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也就是说,消费者看见“名校教育地产”等承诺性、暗示性广告,可以向工商部门反映。
明示实际售价期限
广告中打着“低售价XXXX元起”,吸引消费者前来询价,今后也属违规。规定中提出,广告语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清楚表示为实际销售价格,并明示价格有效期限。房地产作为广告业的“大头”,新广告法的出台,必将影响房地产行业。如何做好宣传自己的楼盘而不陷入虚假宣传,是当下各大开发商、各大楼盘研究讨论的热点话题。
小编认为,为了卖出房子,适当的营销噱头是无可厚非的,只要不超出底线,购房者也一定可以接受。然而,事实上,却难保有开发商不做出出格之举,欺骗购房者,以至于现如今每每楼盘交房都会陷入负面缠身乃至维权的境地。
在南通,楼盘维权也不少见,多数情况是因为开发商交房时没有达到当初承诺的预期,导致后矛盾的出现。而新广告法施行,也将使南通各大楼盘的宣传也将逐渐规范化。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推荐下目前为止南通那些凭良心“做买卖”的楼盘,靠谱不忽悠!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