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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理暗示土改进入实操 专家称尚有硬骨头要啃

地产中国网  2015-03-07 07:39

[摘要] 由“慎重稳妥推进”的宏观概括到具体阐明各项工作,土改仍是2015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所以总理在报告中用了‘审慎’两个字。”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对地产中国网表示。

由“慎重稳妥推进”的宏观概括到具体阐明各项工作,土改仍是2015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之一,“土地制度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它既是一个社会问题,也是政治、经济问题,所以总理在报告中用了‘审慎’两个字。”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对地产中国网表示。

实际上,自2014年以来,国家便在土地制度方面进行了审慎改革。在“新思路”及新政策的影响下,2015年我国土地制度改革应如何去落实?将对农民带来多大的影响?能否缓解当前高地价的现象?

土改进入实操阶段

3月5日上午,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做好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审慎开展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集体产权制度等改革试点。在改革中,要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农民利益有保障。

而在2014年,该提法为“慎重稳妥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对于这种提法的改变,业内人士认为:“这更明确地提出了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的具体分类和要求,新土改路径在2015年将逐渐明晰。”

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教授严金明表示:“内容无变化,但提法更加具体。之后,随着改革的深化,这些内容都逐渐进入了实操阶段。”

实际上,近来国家在土地改革方面一直动作不断。2月25日,人大常委会授权国务院在33个试点县(市、区)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允许33城试点农村经营性用地入市,这意味着我国农村土地改革进入了新阶段。

对于此次试点,首都经贸大学土地资源与房地产管理系主任赵秀池表示:“试点方案不应再一刀切,好由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政策,并上报国务院批准。”

严金明表示:“在试点执行的过程中,国家需要制定大框架,而具体的操作还需各地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去探索。”

在他看来,之所以选择33个县市作为试点,正是国家处于差异化的考虑所致,“各地都有自己的特殊性,试点的结果后有可能只在本市县的周边区域推广,而不是一刀切地推广至。”

试点方案急需细化

据了解,上述试点方案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的改革。首先,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将可出让、租赁、入股,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其次,在征地补偿标准上做出了相应改革;再次,下放用地权审批。

虽然上述改革在多处突破了现行政策,被给予了厚望。然而,在接受地产中国网采访时,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却直言“此次土地改革试点毫无新意和诚意”。

“首先,征地制度改革的核心是首先要确定征地的范围,哪些地该征,哪些地不该征,才谈得上征地补偿的问题,但此次试点根本就没有涉及这些问题,所以意义不大。再次,在试点中,所谓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指原有的乡镇企业用地,这仅占农村集体建设经营性用地的1/10。即便试点成功了,也只有这1/10的土地可以入市。”蔡继明表示。

此外,蔡继明认为,宅基地流转的范围也需扩大。赵秀池解释道:“国家之所以在宅基地的问题上比较保守,主要是涉及到小产权房的问题,目前国家在对待小产权房问题上的态度并不明确。”

严金明补充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只有处于公益性的需求才可以征收农村土地,但一直以来我们都是从扩展城市需求出发,这显然不符合法律。在此次试点中,当遇到非公益性建设用地时应如何去做,政策并无提及,这不得不说是一个遗憾;另一方面,试点只允许存量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对于增量方面并无提出意见。”

无疑,此次土地改革旨在盘活农村资产,凸显农民手中资源的价值,对农民来说是一大利好。不过赵秀池却质疑道:“从出发点来讲,国家希望农民获得更多的,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农民到底能拿到多少,会否打折扣?土地被征收后,农民的生活能否获得长期保障都将成为问题。”

另一方面,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虽然可以增加当前土地市场的供应,但能否平抑高昂的地价,则尚待观察。

虽然土改试点方案在诸多方面都尚需细化,不过业内人士却一致认为,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或将增加当前土地市场的供应,平抑地价。“这是否能发挥降地价的作用,还得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能否真正的做到与国有土地同权同价,只有这样,土地市场的供应量才会加大。“此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大多位于郊区,在区位上不占优势,所以开发商是否会选择也将成为一个问题。”赵秀池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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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土改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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