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大伙都知道,公积金一般只有在买房和房屋改造装修时,才可以提取。可是有人却偏偏动起来歪脑筋,2013年,徐某等六人通过虚假诉讼,非法套取公积金156000元。
大伙都知道,公积金一般只有在买房和房屋改造装修时,才可以提取。可是有人却偏偏动起来歪脑筋,2013年,徐某等六人通过虚假诉讼,非法套取公积金156000元。不过,纸是包不住火的,这件事终还是东窗事发,今天上午,港闸区人民法院对涉嫌虚假诉讼的相关案件进行了重审,六名当事人被罚款并拘留。
2013年1月7日,港闸区人民法院受理了原审原告何某,与原审被告翟某等四人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审原告何某在起诉书中称,2012年3月10日,借给翟某等四人25万元,在还款日到期时,四人仅于同年还款10万元,还有15万元没有还,要求法院判决四人偿还借款15万元,并支付利息6000元。
庭审中,翟某出具了双方签订的借款单据,四名原审被告也均表示借款属实,法院经过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据此制作了民事调解书,并发生法律效应。2013年1月30日,何某向港闸法院申请执行,从翟某等四人公积金账户上扣划公积金合计156000元。
近,港闸区人民法院收到线索,并且在核实后发现,何某与翟某等人之间并不存在借款关系,所谓的欠款事实是虚构的,他们欲通过中介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另一名当事人徐某的授意下,伪造了25万元的借条,并向法院提起虚假诉讼。
19日上午法院对这起诉讼作出了再审判决。
由于徐某等六人已构成虚假诉讼,港闸区人民法院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例,对其分别作出罚款、拘留的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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