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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深公布国五条新政细则

广州日报  2013-04-01 08:58

昨晚10时之后,广州“国五条”新政细则终于公布,成为一线城市中最晚公布地方版新政细则的城市。

征收20%个人所得税细则待明确后再公布

3月31日,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通知的实施意见》(穗府办〔2013〕14号,下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2013年广州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广州市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幅,即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名义增幅与CPI增幅的差值。为确保房价控制目标的完成,《实施意见》提出了具体措施。值得一提的是,广州此次在限购政策上作出进一步严格的措施,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补缴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购房的,不予认可。

不过,从化、增城的调控措施将由两地自行制定,不纳入全市范围内的限购。而备受关注的从严按卖房所得20%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操作细则也将待明确后再公布。

今年房价目标推算大概不超7.5%

根据广州市政府工作报告,广州今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目标为11%,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即CPI涨幅控制在3.5%左右,以此推算,广州今年的房价目标大概为不超过7.5%左右。

深圳将严格执行国五条征税规定或调整二套房贷利率

(记者肖陆军、潘播)昨日傍晚6时许,深圳版国五条细则千呼万唤始出来。细则明确提出要求确保2013年全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低于全市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实际增长速度,并提出在必要时调整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比例和利率。对于市民最为关注的20%交易个人所得税问题,细则并没有明确提及,只是表示将严格执行国五条相关征收规定。(记者赖伟行通讯员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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