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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调"VS"维稳"龙年楼市政策循迹 明年南通房价上升?

——2012年度南通楼市白皮书政策篇

房天下观察-南通房天下  2012-12-25 00:00

[摘要] 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不放松房地产调控;一些地方政府不断地触碰调控“限购令”红线,可是无疾而终,最终30多个城市转向公积金贷款的微调;2次降准、3年来首次降息。于是,开发商在赌,购房者在赌,地方政府也在赌。

2012年,是巩固年,或是微调年,亦或是一个赌场下,各方的博弈年。

为了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中央政府坚定不移地不放松房地产调控;一些地方政府不断地触碰调控“限购令”红线,可是无疾而终,最终30多个城市转向公积金贷款的微调;2次降准、3年来首次降息。于是,开发商在赌,购房者在赌,地方政府也在赌。

中央抑制不合理需求,温家宝总理今年多次提出“要坚定不移地继续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另一方面,支持自住型合理需求,30多个城市微调公积金贷款、首次置业税费减免等;货币政策方面,上半年2次下降存款准备金率,三年来首次降息,有力地存进了观望情绪的缓减和购买力入市,致使年中多个城市在6、7月份出现成交量上涨。

与此同时,中央政府加强保障房建设。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消息,今年1-10月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2万套,基本建成505万套,完成投资10800亿元,提前完成年度700万套新开工任务目标。住建部部长姜伟新日前表示,“十二五”期间保障性住房开工量目标为3600万套,2011年至今开工约1700万套,预计2013年该目标约为600万套。

2012年保障房建设目标的制定,已开始摒弃此前“自上而下”布置任务的模式,而是根据“按需申报、自下而上”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资金、土地、续建项目等因素确定。这一举措表明,中央在保障房建设量的问题上开始倾向于“以需定建”,根据地方的实际需求来确定年度建设目标。

此外,征收房产税一直在“民间”流传。财政部、住建部不断对外宣称“房产税正在向逐步铺开”,各地纷纷酝酿方案,不少业内猜测:新一轮房产税试点或将在年底确定。

十八大后,中央仍然紧守调控大门,在本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行业未有过多提及,但调结构保民生无疑是新一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房地产行业恰恰与这两项任务息息相关。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

展望2013年,暴涨论、维稳论、下降论各执一词。房天下分析师认为,随着房产税的扩容升温,明年或将有更多的城市试点房产税;另一方面,住房保障措施将是重中之重。而2013年楼市仍将“稳”字当头,若受经济形势的影响,不排除稳中偏松的可能性。楼市的调控政策,主要是抑制投资性或投机性需求,而现在的市场购买力是以刚需为主,只要调控不松,整体房价稳中微升。

中央调控不放松 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温家宝总理多次指出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2012年,温家宝总理多次在各种场合指出要巩固房地产调控成果,严格执行并逐步完善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的政策措施,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三季度,中央及相关部委密集强调房地产调控不放松。今年上半年地方微调调控政策较为频繁,楼市现反弹迹象,为巩固调控成果,防止房价反弹,近三个月来,中央及相关部委多次重申房地产调控不放松。7月初,温家宝常州调研,强调防止变相放松购房政策,把抑制房地产投机投资性需求作为一项长期政策。与此同时,住建部、国土部、财政部、发改委等相关部委均强调坚持房地产市场调控不放松。7月末,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时指出,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需求,切实防止房价反弹。从中央到相关部委密集强调房地产调控不放松,表明政府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定决心。

十八大后,中央仍然紧守调控大门,在本届政府所作的工作报告中,对房地产行业未有过多提及,但调结构保民生无疑是新一届政府经济工作的重心,房地产行业恰恰与这两项任务息息相关。从住建部部长姜伟新在“十八大”中外记者招待会上的讲话可以看出,政府对各地楼市的市场及政策变化高度关注,下一阶段将继续巩固调控成果,对自住与投资投机需求的差别化政策将继续实施。同时他也表示,中央时刻应对新一轮的楼市调控,遇到某一城市自行调整楼市政策时,中央会储备相应政策,一旦市场出现明显量价齐涨时就会出台政策。

12月4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再次强调“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住房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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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积极出台“各类”政策鼓励合理需求

据中指研究院统计,仅上半年,就有30多个城市进行政策微调鼓励合理需求,且多为公积金政策松绑,还有调整普通住宅标准、减税或补贴、户籍放松等方面。有些城市调整两次,如武汉、厦门不仅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还调整了公积金政策;上海调整了普通住宅标准,放宽户籍限制被叫停;芜湖放宽公积金政策,而税费补贴政策被叫停。另外,限购城市中近一半城市微调楼市政策,但最后的结果是“夭折”。例如中山1月份计划放松限购政策被紧急叫停。

转而下半年,上海、北京、山东、武汉、广州等省市重申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纷纷响应中央坚持调控不放松精神,强化执行力度。如,7月27日上海市政府发布通知,强调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政策,9月6日上海房管局发布通知,组织开展住房限售政策等执行情况检查,并强调抓好各项楼市房价调控工作,保持市场平稳健康、行业有序发展。8月23日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指出,要坚持房地产调控不动摇,切实抓好保障性住房建设和分配管理,9月6日北京市住建委发文加强限购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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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金融政策渐松 促进合理需求

上半年,央行、住建部等支持首套房,全面落实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满足首套房贷款需求。多数城市的首套房贷利率从去年的基准利率下浮到85折,针对首套房贷政策松动迹象明显。

此外,今年货币政策微调力度加大,主要集中在上半年。2012年上半年央行两次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三年来两次降息并且扩大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央行主要通过调整存准率调节货币供应量,影响商业银行的放贷能力,进而影响房地产市场。利率的改变,特别是利率连续单向变化的累积效应,对购房者成本影响比较明显,加上央行降息往往标志着货币政策放松的开始,对购房者的情绪能带来直接的影响,因此直接影响了购房者的需求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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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保障房供应量提前完成 2013年将继续加大保障房建设

中央保障房建设补助资金力度加大。由于去年开工的1000万套保障房在今年继续施工,加上今年新开工700万套的任务,保障房的在建规模将达到一个新高度,资金的需求量较往年也有所提高。今年中央财政保障房建设计划补助资金2100亿元,相比去年实际的1700亿元增长了23.1%。同时。住建部、央行、财政部等多部委也强调落实住房保障资金。

1-10月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722万套,基本建成505万套,完成投资10800亿元。这标志着今年的保障房建设任务已经提前两个月完成。加上去年和前年结转的工程量,今年我国在建保障房将超过1700万套,创历史之最。

十八大报告提出,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未来一段时间,保障房建设仍将是重要的政策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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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逐步铺开 明年多城市或将成为试点城市

房产税改革试点再成焦点,试点范围有望扩大。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7月财政厅(局)长座谈会、8月人大常委会以及一些采访场合均提到要稳步推进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据媒体报道,8月国家税务总局组织来自30多个省市的71名税务系统工作人员在中国人民大学学习房产税批量评估技术,为房产税扩容做准备。

从近期频频传出的房产税改革的相关消息可以看出,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是大势所趋,重庆、上海的试点情况表明,由于房产税试点初期税率低、征税范围窄,对购房者的实际税费影响有限,但房产税改革深入,将进一步打击投资投机性行为。8月国务院督查组在重庆开展督查工作后指出,希望重庆深化房产税改革试点,为提供有益借鉴。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完善我国房地产长效机制,有利于市场健康发展。

房产税的征收作为长效的楼市调控机制被人们寄予了厚望,从目前市场情况及十八大后政府反应来看,短期内应该不会有更为严厉的调控政策出台,逐步推进房产税的试点及改革将是近阶段的首要任务。但我们也必须清楚的认识到,房产税并不是一把直接砍向房价的利剑,房产税及其配套政策通过调整房地产行业的长期政策环境进而保障市场平稳健康运行,从上海、重庆的试点情况来看,房产税在短期内影响更多的是市场预期而非房价,今年以来两地量价出现明显反弹。由于试点初期税率低、征税范围小,房产税对降低房价的作用不应被过度放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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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下调 征地补偿标准有望提高

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下调,但仍远超历年实际供应水平。8月5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公告称,对2012年4月确定的住房用地供应计划进行调整,计划供应总量由17.26万公顷调整为15.93万公顷,减少7.7%,但与历年实际计划完成相比,仍远超历史水平,为完成量年份的117.3%,能够满足全年住房用地有效需求。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由5万公顷调整为4.76万公顷,减少5%;商品住房用地由12.24万公顷调整为11.17万公顷,减少8.7%。

土地管理法修正草案提请人大审议,征地补偿标准有望大幅提高。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这是在党代会报告中首次明确指出征地制度改革。日前,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农业和农村工作汇报,重点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目前具体修改内容尚未可知,但业内普遍认为主要内容是提高农用地的征地补偿数额,提高额度可能为现行标准的10倍以上。

在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大量农村土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用于城市建设,依照以往的补偿标准,失地农民获得的补偿仅为土地的5%-10%;与此同时,过多过快地占用农村集体土地,不仅影响农村稳定,而且威胁粮食安全,土地制度改革及相关法制的建立健全迫在眉睫。本次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四部委联合发文,土地储备及融资管理再度受到关注。11月5日,国土部、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土地储备与融资管理的通知》。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储备制度在运行中逐渐暴露出新的问题:土地储备机构亟待规范管理;土地储备贷款政策需调整完善;部分地区土地储备实践操作不规范,资金使用及监管不规范不到位。此外,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布的《土地制度改革与转变发展方式》研究报告指出,目前很多土地储备机构还承担了地方政府的融资功能,将主要以贷款方式取得的土地储备资金用于股权投资、出借和市政设施建设等,未来偿债风险较大。

土地储备制度是我国严格土地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该通知出台的目的在于加强土地储备机构、业务和资金管理,理清土地储备业务与融资的关系。但需要关注的是,由于土地出让金的大幅减少(2012年1-10月一线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同比下降超过四成),地方财政情况不容乐观,该通知对土地储备融资规模及用途的限制,无疑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能力再次提出新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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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全年政策一览

季度:限购仍是主旋律

在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再次传递出,限购仍是主旋律。去年,楼市经历了一个个重磅厉政的调控,如今,调控并未结束,而且仍然是楼市的主旋律。

1月15日 新土地管理法有望今年出台

历经多轮修改的新《土地管理法》已上报国务院。新《土地管理法》将大幅提高农民在集体土地增值中的分配比例。

2月1日 温家宝两年五提房价合理回归 限购仍是主旋律

在1月31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关于今年六大重点工作部署传递出这一信号:限购仍是主旋律。

2月15日 住建部首次表态:地方政府不得擅调楼市政策

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表示,地方政府不应试图调整中央政府的房地产调控政策,必须遵从中央的政策立场。上周安徽芜湖公布一系列关于房地产调控的新政,其中包括对购房者货币补贴、免交契税等。四天后,芜湖市主动暂停了新政策的实施。去年10月11日,广东佛山成为明确提出放宽限购令的城市。但当晚11时24分,该市住建局紧急发文,决定暂缓执行。

2月18日 央行:2月24日起,下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2年2月24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第二季度:央行三年来首度降息

今年6月8日,央行三年来首次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消息一经发布,一石激起千层浪,全球金融市场闻讯快速上扬。美国股市,道琼斯工业平均指数期货上涨0.44%,法国CAC40上涨1.18%,英国金融时报100指数上涨1.43%。

4月5日 小产权房清理方案上报国务院 措施含强制拆除

在国土部初步的清理思路中,违法建筑、有严重质量问题、侵占耕地、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小产权房将清理,并追究开发商、村集体等相关人士的责任;并且出售小产权房的农民将不得重新申请宅基地。

4月10日 法出台司法解释:政府申请强拆须先评估稳定风险

4月10日,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要求如果补偿明显不公,法院不能受理行政机关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这个总共11条的司法解释,自2012年4月10日起施行。

4月24日 住建部调研住房公积金条例修改 使用范围或扩大

目前住建部正在各地就公积金条例的修改进行全面调研,公积金使用范围有望进一步扩大。另据悉,公积金针对购买首套房的扶持政策目前仍由各地自行制定,住建部暂不会对此出台统一政策。

5月7日 购90㎡内成品房可获奖6‰房款

5月7日记者从扬州房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我市市区成品住房的开发建设,引导成品住房的市场消费,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扬州市区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经市财政局、市房管局研究决定,联合出台了《关于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的通知》。

5月18日 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从2012年5月18日起,下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6月8日 央行三年来首度降息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6月12日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出台 租金低于市场价格

6月1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运营监管、退出机制等作出明确规定。同时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6月18日 别墅类房地产首次进入限制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首次列出住宅项目容积率不得低于1.0的标准与国土资源部近两年为规范房地产用地供应管理,对用地容积率控制标准作出的限定保持一致。

6月26日 河南微调楼市首套房“认房不认贷”再试中央底线

河南省人民政府网站消息《关于支持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有关楼市政策给予明确。 “《意见》中有一个亮点,就是提出支持群众购买首套房的具体措施。简言之,符合条件的群众购买首套房,银行要执行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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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季度:楼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地区要问责

今年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如此严苛政策只为楼市调控能够起到作用,坚决不让房价反弹,从而功亏一篑。

7月6日 央行再降息 四年来首现贷款利率降幅大于存款利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央行还表示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

7月1日 40城住房信息联网上线 住建部拟扩围联网

40个重点城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大限已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尚未公开通报该项工程的进展,“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则在私下里向两家专业财经媒体透起风来——目前完成个人信息联网的城市已超过40个,最终的首批联网城市名单尚需上报国务院定夺。

7月26日 33个城市已对楼市"微调"市场再入敏感期

2011年下半年以来,105个监测城市中,北京等33个城市分别从不同角度出台了楼市微调政策,政策微调内容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土地出让、普通住宅标准、税费优惠以及购房补贴等。除上海、芜湖、佛山、成都4个放松限购政策“红线”的城市被叫停,其余城市不涉及限购的政策微调均还在实施。

7月27日 上海“新沪六条”出台 限购再次从严

上海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各项条款政策的通知》(即“新沪六条”),其中明确提到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住房政策确定的各项操作口径。主要包括严格二套房认购标准、公寓式酒店严禁分套销售、加强房地产交易环节税收监管等。

8月20日 楼市调控政策执行不力地区要问责

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7月下旬至8月上旬,国务院派出8个督查组,对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辽宁省、吉林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重庆市、四川省等16个省(市)贯彻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督促检查。

8月21日 多地上调公积金贷款额度 部分城市提高至八成

二线城市的典型代表武汉近日公积金政策的调整最为引人注意。新政策规定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贷款人可以申请到八成的贷款。也就是说,只需支付两成首付,贷款人就可以轻松买房了。

9月23日 房产税铺开已不可避免 年内扩容可能性不大

历经数轮房地产调控,每到市场僵持或者略有拐点迹象产生的时候,房产税都被看成压倒高房价的最后一根稻草,有关房产税,该不该征收,怎样征收,何时征收的争论更是莫衷一是。

9月24日 多地预售证审批从严 专家称抑房价反弹压力犹存

与叫停土地拍卖相对应,近来各地住建委从严批审预售证,对新入市项目的数量、定价等均有所控制。9月24日,广州市国土房管部门通过官方微博披露其高价房“限售”政策,其中包括从预售角度对部分高价楼盘限制预售。

第四季度:个人住房房产税将在推开

今年21日,财政部部长谢旭人在其对外发表的署名文章中阐述了下一步加快财税体制改革的目标,并提出要通过深化房地产税制的改革、构建地方税体系等举措完善税收体系,形成有利于结构优化、社会公平的税收制度。此消息一出,引起广泛讨论,人均住房40平米的起征标准,成为了一时的热门话题。

10月11日 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权下放县级政府房管部门

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被列入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机关由原来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变更为“设区的市级、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

10月22日 陕西严控商品房利润

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交换价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货币、实物、无形资产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一方缴纳税款。交换价格相等的,免征契税。

10月29日 香港推楼市新政 严控外地人炒房

香港把额外印花税的适用期从两年延长至三年,同时提高额外印花税的税阶。如果购房者在买入房产半年内出售,征收率从15%增加到20%,超过半年但不满一年的,征收率从10%增加到15%,超过一年但不满三年的,征收率从5%增加到10%。此外,为了抑制外地炒房客以及公司买家,香港将征收全新的买家印花税:外地人士以及所有公司购买香港住宅时,除了缴付一般印花税以外,还要额外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

11月19日 《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出台 明年1月1日施行

为加强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制度建设,规范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工作,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制订《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办法》,将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指正在轮候和已获得住房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或者个人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指已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的档案材料。住房保障对象档案按照“一户一档”、住房保障房源档案按照“一套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管理。

11月22日 个人住房房产税将在推开

逐步建立健全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将固定性、经常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按年计算征税,将资本所得和临时性、偶然性所得作为分类所得按次计算征税,加大对高收入者的税收调节力度,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11月23日 十八大明确楼市发展双轨制

根据十八大报告,建立市场配置和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满足困难家庭基本需求;要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努力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12月14日 超过34个城市松绑公积金政策

2012年11月1日,江苏省镇江市开始实施的公积金新政引来了众人的目光,新政规定新就业人员购买自住住房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父母也可申请成为共同还款人,使用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账还贷。

截至目前有超过34个城市松绑公积金政策,公积金新政密集出台引发“公积金托市”争议,诸多业内人士及专家对公积金新政抱有乐观态度,但反对者则认为此举或将引来投资投机性需求,推动房价上涨,从而搅乱当前楼市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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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上调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上限涨1500元

江苏省人才流动服务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基数及比例的通知》,并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通知显示,调整对象为2012年6月30日前正常缴费的人员。新住房公积金基数标准为下限1320元,上限13700元,也就是不低于江苏省人社厅公布的工资标准,不超过南京市统计局公布的2011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江苏户籍改革就业上学与户口性质将彻底"脱钩"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文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今后江苏就业上学不与户口性质挂钩,并明确我省户口迁移政策。省政府要求,对造成暂住人口学习、工作、生活不便的有关政策措施进行一次集中清理,该修改的认真修改,该废止的坚决废止。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省公安厅将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行暂住人口居住证制度。

江苏专项督查楼市

10月下旬,江苏省物价局和江苏省住建厅将共同组成督查组,在全省开展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专项督查工作,包括是否按规定“一套一标”、是否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标价信息是否齐全、销售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现场公布的已售房源信息与网上备案系统是否一致,已售商品房是否表示实际成交价等。依据相关规定,本次要抽查包括南通在内的各地区1到2家的在售楼盘

南通住宅物业收费新标准 不得收取装修押金

《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在六个方面得到完善:一是业主大会成立前,普通商品住房的物业服务收费及住宅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应经区价格主管部门核准;二是制定了分项目收费标准,该标准为基准价,具体执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基准价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三是物业区域内的住宅电梯、水泵、中央空调等设备运行电费及公共照明、公用用水等,可纳入代收代缴费用;四是前期物业服务收费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因业主原因未及时办理入住手续、手续办理后未入住或连续空置半年以上的物业,应不低于合同约定标准的70%缴纳物业服务费;五是物业企业不得收取房屋装修押金、保证金;六是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成本等。

南通出台市区普通商品房新规 促项目尽快上市

市房管局出台《关于市区普通商品房相关配套规费延缓征收的会办意见》等配套文件,对通城房地产市场相关事项加以明确。一是自2012年7月1日起,为使符合预售条件的商品房尽快上市销售,增大商品房供应、增大购房市民的选择范围,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各规费征收部门对原先房地产开发中,必须在申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缴交的基础设施配套费、人防建设费和白蚁防治费,延后改为在楼盘主体竣工后的接水环节征收。二是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发放的主管部门房管局,在房地产开发项目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和散装水泥专项基金足额缴交后将先行发放预售许可证。三是对限价商品房等惠及民生的开发项目一律先行发证,加大保障性住房的供应力度,确保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南通出台公租房优惠政策 免征行政事业性收费

为切实解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加快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南通市物价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会同市房管、财政部门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价费优惠政策。

在公租房建设环节,相关部门决定免征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一律按下限标准执行,没有下限的一律按照不高于收费标准的80%执行;省级及以上开发园区免收环境影响咨询费、雷击风险评估费、房产测绘等经营服务性收费,其他区域建设的按省定标准的50%执行。

南通出新规优惠个人限价住房贷款

为加快推进南通市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改善住房供应结构,不断完善市区住房保障体系,扶持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近日南通市房管局发布通知称,与建设银行南通分行签订了《关于支持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贷款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加大对个人购买限价商品房贷款需求支持。

《协议》中指出,建设银行将进一步加大对南通市区保障性(限价)商品房建设的支持,拟推出个人保障性(限价)住房贷款,对经甲方审批通过的个人提供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贷款需求支持。对已签订按揭合作协议保障性(限价)楼盘的个人保障性(限价)住房按揭贷款实行“绿色通道”,在受理、调查、审批、发放等环节,优先办理,满足居民购买保障性(限价)商品房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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